(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4月24日,中国恒大发布公告称,于2023年4月24日,买方(本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本公司与恒大汽车订立买卖协议,据此买方有条件同意购买而恒大汽车有条件同意以实益拥有人身份出售目标股份。
目标股份的初始代价为人民币2元,需参照2022年12月31日的目标集团经调整资产净值进行调整。如果目标集团经调整资产净值超过人民币2元,目标股份的代价将被调整至该目标集团经调整资产净值的金额(经调整代价),而买方须向恒大汽车支付相等于经调整代价与目标股份初始代价之间差额的金额(余下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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