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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据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号18日消息,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温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一审宣判。
2023年4月18日,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由3名法官和4名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对被告人温庆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并于当日宣判。
法院审理查明,2023年1月11日17时许,被告人温庆运为发泄个人情绪,在广州市天河区故意驾车冲撞行人和道路设施,造成多人伤亡及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法院认为,被告人温庆运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犯罪后果极其严重,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故依法对其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部分被害人及其家属、诉讼代理人、被告人家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各界群众60多人旁听了庭审及宣判。
此前报道
1月11日17时25分,广州天河路体育东路口发生一起小车碰撞行人的交通事故,造成5死13伤。涉事司机温某(男,22岁,广东揭阳人)被警方控制。
2023年1月14日,广州市检察机关依法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分局提请批准逮捕的天河“1·11”驾车撞人案犯罪嫌疑人温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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