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药店搭售口罩要价9000日元 JFTC:违反反垄断法 世界新视野

来源:互联网时间:2023-03-22 17:52:19

据《读卖新闻》报道,针对日本部分药店捆绑销售口罩一事,2月26日,日本公平贸易委员会(JFTC)总事务长菅久修一(Shuichi Sugahisa)表示,反垄断法禁止将缺货商品捆绑销售。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影响下,日本部分药店将口罩与昂贵产品捆绑出售给顾客。


(资料图片)

对此,2月26日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菅久修一表示组合销售多种产品不是问题,但“如果企业在面具需求飙升的情况下仍坚持捆绑销售,消费者被迫购买(第二种产品),那就有问题了。”他表示,《独禁法》(即反垄断法)禁止这样的“搭售”行为。

“如果有违反《独禁法》的行为,将进行必要的调查并采取适当的措施。”菅久修一说。

此前《读卖新闻》报道,自2月以来,拥有192家店铺的日本药店运营商Kokumin公司将口罩和用于早期治疗的营养饮料以及其他商品捆绑出售。一盒500日元(约合32人民币)左右的口罩,在“搭售”后要花9000日元(约合577人民币)才能买到。

该公司在2月19日回应称,已经向一些店铺证实存在导致误解的销售策略,并通知店铺停止这样的营销安排。

此外,据南都记者了解,随着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人数不断上升,日本口罩处于缺货状态。另一方面,日本总务省2月28日发布的2月份东京都区部消费者物价指数显示,口罩指数同比增长4.2%。为了防疫,口罩成为紧俏商品,这可能导致了价格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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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认勾选、捆绑搭售

默认勾选、捆绑搭售已经能成为了现在销售的一种常见形态,但是要尽量避免。最近几年电商平台已进行了相应的自我约束、整改,能够较好地找到注销端口,捆绑搭售、默认勾选情况有所减少,但也存在个别平台仍然未做改变,网店微商依旧未登记经营的现象。上车容易下车难 注销障碍依旧存在“注册一分钟,注销找半天”,这是电子商务法实施前,不少用户曾经抱怨的“注销难”问题。一些互联网零售、金融平台为了留住用户,让注销账号阻碍重重。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电子商务法明确规定:电商经营者必须明示用户注销的方式,而且不得在注销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电子商务法律专家蒙慧欣说:“无论平台注册账号登录,还是第三方账号登录,都是登录平台的通道,都应当设置注销账户的通道。”默认勾选现象减少,推荐增值套餐成新策略航班延误险、意外险、组合险,贵宾厅休息优惠、接送服务……过去,在线购票类平台是默认勾选、捆绑搭售的“重灾区”之一。纷繁复杂的增值服务常令消费者看花眼,稍不注意默认勾选的服务就会让机票涨价不少。前大部分在线旅游平台已少有默认勾选、强制勾选的情况出现。现如今法律的越来越健全,默认勾选,捆绑搭售这种现象也越来越少,可以说是越来越不明显了。

捆绑销售与搭售有何区别?

两者之间没有区别。搭售指的就是捆绑销售(即混合搭售)。捆绑销售是将两种产品捆绑起来销售的销售和定价方式。纯粹的捆绑销售是只有一种价格,消费者必须同时购买两种产品。混合搭售则是一种菜单式销售,企业既提供捆绑销售的选择,也提供单独购买其中某种商品的选择。不是所有的企业的产品和服务都能随意地“捆绑”在一起。捆绑销售要达到“ 1+1>2”的效果取决于两种商品的协调和相互促进,而不存在难以协调的矛盾。捆绑销售的成功还依赖于正确捆绑策略制定。扩展资料:捆绑销售(搭售)的作用:捆绑后的商品价格相对来说比单件要便宜一些,这样在产品品质、功能都差不多的情况下,就会使本来打算购买相似产品的消费者转而购买该产品,而本来打算买单件该产品的消费者增加了购买量,从而使商家达到提高市场占有率、增加销售的目的。同时,由于是大包装销售,很多消费者在本期内预支了消费,虽然这可能会影响商家下期的销售额,但是消费者预支了下期的消费,实际上就等于保证了下期的销售额,还加速了资金的周转,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一定时期内,市场是有限的,捆绑销售的产品市场占有率提高势必会造成相似产品的市场占有率降低,销售额下降,由于消费者预支了消费,在以后的一段时间内对相似产品的购买力就会下降,这必然会导致该生产企业产品积压,资金周转困难。如果企业承受力不大,很可能因此走向破产。虽然随着技术的更新,许多产品的成本降低了,但商家并不降低产品售价,而是采用追加成本即附送赠品的形式销售,以维持甚至获得更高的利润。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捆绑销售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搭售

除了机票默认搭售,你还经历过什么类似的搭售事件?

我经历过汽车的搭售事件。那次是外出考试的时候,因为停车不方便所以没有开车,考完试就选择了坐汽车。考试的地点离我们家比较近,一般都是10元钱。但是我去买票的时候,他收了我15元。因为我们经常坐车都知道票价,所以我就很好奇地问了一句,为什么这么贵?他才告诉我,因为有服务费,我说服务费多少钱,他说两元,我问可以不要吗?他不开心的说可以。他估计没有想到我会再问那个三元钱,他的脸色立马变了,说是保险费。我说能不能取消,这次他都懒的搭理我,直接给我打出个10元的票。接着就算我再说什么他也就不搭理我,估计在他的眼里我就是一个难缠的用户,毕竟很多人都选择直接给钱,而我却一直在斤斤计较。我是一个较真的人,我想不明白一件事,就十几公里的路为什么还要服务费和保险费,而且居然是票价的一半。后来回来给家里人说,家里人都说多那5块钱你给他不就完了,何必呢?但是我在想每个人都是这样想的话,那么这样的风气谁来制止?他这种属于默认的搭售,当我在问他票价的时候他是直接说有15,根本就没有解释任何的费用。而我在问了他取消之后他的态度也是十分的恶劣,这种行为和机票搭售行为有什么不同呢?只不过是因为我坐车的距离比较短,所以只有短短的几元钱,但是机票的一般都是三十到五十不等。此次民航局推出新规取消了机票搭售可以说是民心所向。毕竟这种事情很多人都遇到过,这也能够让人们省下来一笔钱。当然了,如果人们需要可以自己选择购买这些服务和优惠卷。

机票默认搭售实则上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何现在才开始严禁?

因为现在的搭售行为非常的多,权益受到伤害的人越来越多,所以现在大家就会想要反抗这样的一个行为,毕竟这个搭售行为其实就是强制性的让我们消费,这也就是所谓的强盗性的捆绑制度。而且现在的搭售事件已经闹得非常的大了,所以相关的公司是一定要做出回应来的,只有这样才会让消费者们安心。其实搭售行为很早以前就有了,只是当时大家的保护意识是比较低的,所以当时的想法可能就是,这机票是必须要买的,所以也只能顺带把这些都买了,不然也没有什么别的办法去解决。所以对于大家来说,以前都是不计较那么多的,而且可能情况发生的也不多,所以大家的态度也不是那么的坚决。但是现在,搭售行为越来越疯狂,让很多的消费者都是很愤怒的,其实自己明明就是想要买一张机票,但是你又强制性的让我订酒店各种,这不是明摆着欺负人呢嘛,所以大家也是会想要去维护自己的权益的,毕竟也不是一点点钱。而且主要就是现在反应的人越来越多,所以这个事情才会被重视。所以我觉得大家的保护意识还是得提高,不然最终的受害者就是我们自己,毕竟一点点钱积累起来就是很多的钱,所以我们还是得清楚的认识到这个问题。而且现在代理商的行为这么猖狂,也是时候该制止一下了,不然最后只会让更多的消费者愤怒,也会让大家对于监管部门失去了信心。

搭售行为是否合法?

不合法, 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9 条明确规定:“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所以,搭售行为剥夺了消费者比较、鉴别和挑选同类产品的权利。

不正当搭售行为如何的处理

对于搭售行为,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没有规定具体的法律责任。因此,受到搭售行为侵害的经营者或者消费者只能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0条规定,要求侵权行为人承担损害赔偿损失责任。该法第20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并应当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这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本回答由网友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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