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16 证券简称:欣贺股份 公告编号:2022-117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相关资料图)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不存在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一、 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 12月 19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 12月 1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 12月 19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 12月 19日 9:15-15:00。
3、会议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岐山路 392号 3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孙瑞鸿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1人,代表股份 291,207,98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7.364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人,代表股份 291,147,58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7.350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人,代表股份 60,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4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人,代表股份6,106,22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412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6,045,82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3986%。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60,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40%。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4、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二、 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91,201,9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9%;反对 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1%;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100,2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17%;反对 6,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83%;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91,201,9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9%;反对 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1%;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100,2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17%;反对 6,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83%;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非日常经营交易事项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91,201,9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9%;反对 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1%;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100,2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17%;反对 6,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83%;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91,201,9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9%;反对 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1%;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100,2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17%;反对 6,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83%;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291,201,9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9%;反对 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1%;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100,2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17%;反对 6,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83%;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李静娴、于进进
3、法律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欣贺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欣贺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0日
标签: 出席会议